丢弃项目或文件夹

如果您决定不再使用某个项目,就可以将其完全丢弃。该项目会从工具条的“活跃”列表中消失,其动作同样也会处于隐藏状态。当然,您也可以“删除”该项目,但如此以来,您就会失去关于该项目或其动作曾经存在过的任何记录。如果将这些项目设为已丢弃状态,就意味着您还可以回顾项目的放弃频率,查看您已经完成了哪些动作(无论这些动作是否来自仍然相关的项目),等等。
您也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丢弃文件夹 - 可能是因为大搬家、新工作或其他某个事件,导致整个项目类别都不相关了。
项目的丢弃方法有以下几种:
在主大纲中选择项目,然后使用检查器的“状态”控制项来选择“已丢弃”
在工具条中选择项目,然后从工具条底部的操作菜单选择“已丢弃”。(对文件夹同样有效。)
在主大纲或工具条中的项目上点按鼠标右键或按住 Control 键同时点按项目,然后从关联菜单选择“已丢弃”。(对文件夹同样有效。)
要使已丢弃的项目或文件夹重新恢复为活跃状态:
视图栏的项目过滤弹出式菜单的选择“已丢弃”(在工具条上)。
找到项目,然后使用上述某项技巧,将项目设置回“活跃”状态。
← 将项目暂停